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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诸多务实举措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鼓励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阅读次数:464次】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力应对疫情的同时,针对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中即将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我省迅速出台多项措施,精准施策,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

  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提出要迅速组织开展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

  其中,鼓励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指导协调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制定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小巨人企业参与构建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工业“四基”建设,年内新增小巨人企业240家以上。实施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计划,年内全省新增10万户中小企业“上云”,新增5000户中小企业接入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务服务。

  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考虑今年假期延长、开工不足、部分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有序安排企业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向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书面报备,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和重点流通型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收集的企业岗位招聘信息,通过各类媒体、人社部门官网、微信、APP等多种方式对外发布,并做好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对接服务,引导劳动者进入企业就业。

  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五支持五便利”,具体为支持物资保障、医疗救治、受损企业、科研攻关、公益捐赠;便利需求收集、退税办理、补偿处理、办税缴费、企业贷款。

  文件提到,要不折不扣辅导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对疫情期间由于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不准开工或延迟复工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和免予税务行政处罚。

  拓宽“银税互动”范围,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A级、B级、M级(新设立企业)。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