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84次

各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做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同时加大对已获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单位的政策支持。 

  二、精心组织 

  (一)严格把握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市州可推荐申报示范企业1家、示范街道(乡镇)2个、示范基地1个。市州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经过现场考察、集中会审后,请于8月15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二)中央在湘、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申报。 

  (三)纳入市州推荐范围的申报单位及中央在湘、省属申报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向省工信厅报送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1个(word版),同时向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报送电子版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