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来源:高新处      阅读:69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技术和财务专家。现将有关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企业科技管理工作,对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财务专家要求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二、专家推荐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直有关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各市州及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发改委,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及省级特色科技产业基地、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孵化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作为本次专家申报的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程序

  1.推荐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 6月10日;

  2.材料报送:专家新申请入库,需经相关推荐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备案表原件,连同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报送或邮寄至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库审核。

  (三)系统填报信息

  1.专家推荐材料报送完成后,被推荐专家请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专家管理模块,点击“注册专家”进行专家注册,并按专家类别选择技术专家或财务专家完善信息填报。

  2.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升级,此前已入库的评审专家需重新注册完善信息,请专家于2019年5月30日前重新注册填报信息,以便于专家参与本年度高新认定评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备案入库专家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相关产业政策。入库专家需参加省认定办组织的年度政策、专业培训才能列认定评审备选专家。

  (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

  (四)经审核入选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家库的专家,将全部选入湖南省科技专家库,不再需要推荐单位重复推荐。

  四、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报(寄)送:0731-88988006、88988755(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16室 )

  省认定办电话/传真:0731-889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