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第一批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阅读:110次

为规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开具,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

二、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等文件。

三、纳税人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存在借减税降费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情形的,可向我局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为:12366;0731-85554227。

特此通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备案名单(截至2019年7月3日)(排名不分先后)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备案名单(截至2019年7月3日)

序号

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名称

运营商(代理商 )名称

免费项目

收费项目

1

51发票平台

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除免费项目以外的收费项目,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按照自愿原则与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商签订有效协议、合同等,与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商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商根据约定收取费用。

2

百望云

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3

票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北京票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祥明电子发票平台

湖南祥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

票易通发票管理及供应链协同平台

上海云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瑞宏网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8

中国保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云票儿发票服务平台

海南高灯科技有限公司

10

大象慧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大象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