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贯《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127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2018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原则同意在全省集中开展《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宣传贯彻活动”的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除附件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意义,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规定》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宣贯,并经省委深改组审议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紧扣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是指导我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出台《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防范遏制事故、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高质量发展红线底线的重大举措,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举措。一是要把《实施细则》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二是要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实施细则》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提出要求。三是要组织党报、党刊以及主流媒体对《实施细则》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不断扩大《实施细则》的影响力。四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准确把握领会《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细则》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三、紧密联系实际,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实施细则》进行精心解读,逐项梳理,把握实质,细化实化与《实施细则》相配套的制度性、标准性、政策性的实施办法或工作意见,把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二要通过《实施细则》的宣贯,不断研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探索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三要在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精髓要义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施细则》贯彻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要及时将《实施细则》宣贯有关情况报省安委办。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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