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来源: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      阅读:289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3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整改责任

(一)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3月5日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一致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过来我局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为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深入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姚茂良同志任组长,其他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同时明确了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勇同志具体牵头负责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要求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带领责任部门积极落实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为将巡察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特别5月14日上午巡察组到我局督查巡察整改情况后,5月14日下午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尚未整改和整改之中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
(三)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巡察整改问题及责任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确定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所有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逐步进行解决。同时,局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修订或新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文件政策,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被动应付不认真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被动应付、不走马观花;二是进一步严明收文程序和要求。局办公室在收文时须提出具体的拟办意见,明确建议具体承办科室和具体要求。局领导在批示有具体工作要求或任务的上级文件时,要明确确定办理科室、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严禁圈阅或模棱两可批示;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我局在充分调研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促进我市内贸流通发展的十条措施》《关于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十条措施》,已于2018年3月2日第12次市委常委会议、2018年2月7日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目前正在走办文程序。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针对群众观念缺失,回避矛盾不作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破除“官本位”思想,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努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事情;二是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勇同志牵头,资产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对面粉厂职工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调查;三是设身处地、耐心细致地做好面粉厂上访职工的诉求释疑和信访维稳工作,安抚好、稳定好上访职工的情绪,避免发生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现象;四是举一反三,对局属改制企业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逐步解决好。整改结果:整改之中。

3.针对规矩意识缺失,违规办会、转嫁支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局党组对此进行深刻反省和检讨,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二是我局承担了2017怀化物流标准化经验交流研讨会的63416元会议费用。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广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做好典型经验网络分享,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无人负责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18年4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要论断,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成立了市商务和粮食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姚茂良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贺秋生、王勇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许玉元同志,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谭庆津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石修武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办负责人任成员,具体分管领导为贺秋生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三是积极抓好舆情管控工作,按要求加强了局机关网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网站建设。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5.针对政治学习不重视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学习计划。3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着力提高局党组领会精神、把握大局、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对规范各类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类会议记录的要求和标准,局办公室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机关党委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方面

6.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走过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议事规程》,确保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党组做出重大决策时,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度,对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并及时汇报决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在会前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和建议,经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同意后才上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五是建立党组班子成员电话商议机制。对于需局党组会议研究又紧急的事项,在不能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的情况下,可由分管领导电话与其他所有班子成员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先实施,再在下一次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7.针对党建成为“附属品”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2018年3月13日,我局召开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对6名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评议。从评议结果来看,2人为好、4人为良好;二是充实党建工作人员力量。在已有一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基础上,另外配备了一名机关纪委副书记和两名党建专干;三是着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积极主动谋划和创新党建工作,推行党建工作月预安排制、月结归档制、月例会制、月交叉督查制、通报制和绩效责任制的“六制”,即每月初对本月工作重点进行预安排、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归档、每月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月进行交叉督查检查、对督查结果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把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怀组﹝2018﹞2号)精神,2018年2月11日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对照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是否担当负责、是否纠正“四风”不止步、是否严格执行廉政自律准则6个方面,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明确了具体措施,同时所有班子成员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地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每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每半年一次组织生活会,同时注重提高会议和党课质量,确保不走过场。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属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上党课;三是函告补缴党费。对于怀化面粉厂支部、市外贸租赁公司党支部51名党员几年未缴纳过党费的问题,因隶属关于发生变动,由我局机关党委分别向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函告进行处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局机关党委牵头,每月底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谈话记录进行检查,使“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经常化、规范化、常态化。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9.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党建工作列为今年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2018年以来,局党组已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年初下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个人承诺书等,各科室负责人向局党组递交了责任状,全体干部职工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确保党建工作重点研究、重点抓,全面安排、全面落实。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0.针对党员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对党员会议记录造假的市市场服务中心城东市场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市市场服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就“两学一做”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高质量完成专题学习讨论;坚持举一反三,责令机关党委对所有支部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党员会议记录,严禁党员会议记录造假。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较为突出方面

11.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在研究部署业务工作时,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同时要求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2018年以来,党组书记、局长姚茂良同志与科室长以上干部进行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与分管的科室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2.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制度规定,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方针原则、标准条件,规范干部选任规程,选贤任能、选优用强,真正把德才表现优、能力素质强、工作作风实、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事先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经纪检监察组签字同意后再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分管人事领导、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人事科负责人对所有拟轮岗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四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2018年4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长期担任怀化第二粮油直属仓库主任的陶德平同志调整到对外合作劳务中心担任主任。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3.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真实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对3名少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3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加强填报指导,在组织申报下一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我局处级干部专题讲解填写内容和要求,避免因理解不到位而发生少报、漏报情况;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重点核查和年度随机抽查规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国内、省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典型案件,达到警醒提作用。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四)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14.针对滥发津补贴的问题,我们进行以下整改:一是坚决各类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上缴至市财政非税账户;二是找齐补齐了相关津补贴发放的政策依据和有关审批单据;三是从严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以后滥发津补贴。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5.针对公款旅游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详细情况说明;二是责令参与公款旅游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已上缴至市财非税账户;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以后公款旅游。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6.针对违规接待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违规接待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承担违规接待费用,已上交至市财政局非税账户;二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严禁以后违规公务接待;三是责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7.针对作风涣散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对全局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共清退办公用房2间43.5平方米;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用餐时间规定,严禁上班时间食堂开餐;三是对迟到早退的4名同志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宣战慵懒散,提振精气神”整治活动,持续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五是责令相关责任人找回了2011—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等资料。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18.针对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的干部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经全部停止了违规经商活动;二是该问题已作为案件线索移交至市纪委处理,局党组将积极配合支持市纪委查处该案件。整改结果:整改之中。

19.针对政企不分,“生财有道”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18年4月2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了迎丰集团总经理,该职务已不再由局机关行政人员兼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涉外企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严禁以后通过涉外企业服务中心收取各类费用。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0.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将超标准购置的食堂餐具和花瓶、酒等物品移交至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规定;三是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严禁公务活动违规饮酒,招商引资重大经费开支一律向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批准;四是对近年来的公务接待进行了全面清理,责令接待人员自行承担违规接待费用,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共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49662元。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廉洁隐患十分突出方面

21.针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财务人员审核把关票据不严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责令财务审计科对2013—2016年期间,报销的没有清单、附件、证明的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找齐补齐了部分遗失的清单、附件、证明;三是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发票,责令报账人退回报销费用,共清退7518元,已上缴至市财政非税账户;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2.针对大额借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长期借款未归还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借款,2名同志的借款已经全部归还到位;二是责令财务审计科对相关账务及时调账处理到位。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3.针对逃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规定,坚决杜绝逃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二是今后对未达到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局党组在做重大决策前先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4.针对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深刻检讨;二是严格按照审计意见执行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整治,坚持常抓不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行为。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5.针对挤占、挪用、截留、闲置专项资金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审计意见执行落实到位,将相关资金上缴到了市财政非税账户;二是责令财务审计科找齐补齐了经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安排发展论坛经费的单据依据;三是严格按照商务部有关项目资金拨付办法,督促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6.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2015年收取大三通物流公司的5万元服务费上缴至市财政非税账户;二是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公示,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以后违规收费。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三、坚持持续发力,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商务和粮食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大局下思考问题、做出决策、做好工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举措,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坚持按党章办事,把党的纪律作为高压线,保持敬畏之心,不越雷池半步,牢记立党为公宗旨,坚定执政为民担当,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筑牢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的保障。

(二)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考核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据《问责条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大力配合和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2719123;邮寄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大道31号(邮政编码:418000);电子邮箱:6173716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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