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湖南省零售百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98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商贸流通千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开展湖南省零售百强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1、在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零售企业;

2、总部(含省级区域总部)在我省、下设多个子公司的企业,如已在总部所在城市推荐,子公司不再列为推荐对象;

3、以药品、汽车及成品油销售为主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推荐范围;

4、在本地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影响力;

5、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一年内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地零售企业的汇总和推荐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今年全省内贸流通工作考核的内容。

2、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广泛性,为评选湖南省零售百强企业奠定基础,各市州要适当扩大推荐企业数量,各市州推荐企业数量不设上限。其中,长沙市推荐企业不少于80家,株洲、湘潭、衡阳推荐企业不少于40家,其他市州推荐企业不少于30家。

3、在调研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填报《湖南省零售百强企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在1215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

联系人:陈识君0731-82287079,戴琳0731-82287093邮箱:4923228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零售百强企业推荐表

湖南省商务厅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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