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224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疫防〔2020〕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