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拟参评全国“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激励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86次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59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全国激励县推荐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0〕3号)要求,经县(市)自愿申报、各市州商务和财政部门推荐,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市州推荐的县(市)材料进行了评审,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拟推荐湘潭县参评全国“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激励县,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用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87166,通讯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邮编410001。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