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出台10条措施 推动驻在部门规范政商交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52次

     近日,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10条具体措施,致力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

    省工信厅在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中小企业中具有重要职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将其服务企业的情况列入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在今年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驻厅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深入100多家企业开展调研,督促惠企政策、专项资金等落实,开展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防止中介服务机构不当得利等专项整治。各方面对工信部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政商交往总体反映是好的。

    面对当前形势和新的要求,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了《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10条具体措施》。这10条措施分别是:着力筑牢思想关,树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思想,在规范政商交往中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紧盯“一把手”,推动省工信厅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发提醒函,把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填报自查表,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对照正面清单,看一看履职担当做得怎么样;对照负面清单,查一查是否存在越纪、触法、谋私行为。签订承诺书,督促工信干部自觉把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结合起来,既认真履职,又守住底线。调查满意度,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对工信部门在政商交往中的满意度和具体问题。聘请监察员,面向市场主体,按规定程序聘请特约监察员,对工信干部政商交往行为进行监督。严查违纪案,建立健全涉及政商交往和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快查严处机制。提升引导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工信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形成聚焦点,把派驻监督的“探头”聚焦到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来,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等情况列入政治生态分析的重要内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共同促进湖南工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