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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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湘科发〔2022〕13号),现将“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A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地市级科研院所;

B类: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

C类: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机构;

D类: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

二、申报材料

《信息确认表》(附件1),法人证书、登记证书(D类)、机构编制部门通知或批复(A类)、主管部门转制批复(C类)等基本证明材料,管理制度(章程),近3年来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需注明名称、序号、页码,并制作目录(附件2),总篇幅控制在50页以内。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申报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信息确认表》,将申报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初审;

2.主管部门初审,签署初审意见;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文档、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到省科技厅指定邮箱(涉密资料请线下报送);

4.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常年办理。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查申报单位资格,在省科技厅官网发布核定通过的机构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与体系处  张勇

联系电话:0731-88988880

电子邮箱:hnstzy@foxmail.com

 

    附件:1.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信息确认表

      2.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