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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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有关企业、服务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可上网查阅)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试点企业
    1.在湖南注册满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2.根据申报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本次推荐申报通用零部件制造、药饮片加工、陶瓷制品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等8个细分行业;
    3.优先推荐2021年、2022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4.纳入试点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应属于新实施项目,且在1年内完成;
    5.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
    (二)服务平台
    1.在湖南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和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2.已列入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信部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企业;
    3.每家服务平台1年内在申报的细分行业完成不少于1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开展细分行业调研,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和需求,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编制申报资料,向市州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每个服务平台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根据自愿和市场化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服务平台或市州工信局申请试点企业推荐资格;企业与服务平台对接成功、签订合作协议则纳入试点企业推荐范围(向市州工信局申请的,由市州工信局组织申请企业与服务平台对接)。试点企业应在本省范围内选取,且每家服务平台推荐的试点企业不得少于10家。
    2、市州推荐。市州工信局联合财政局对服务平台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3、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对市州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5个细分行业对应的服务平台和试点企业,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三、申报资料要求
    服务平台应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真实性承诺;
    2.服务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平台基本情况表;
    4.2022年湖南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
    5.2022年湖南省XX行业试点企业推荐名单;
    6.2022年湖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表、试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平台组织试点企业填报和提供);
    7.2022年湖南省XX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
    8.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的证明材料;
    9.2022年湖南省XX行业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
    10.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案例(2个以上)。
    服务平台应严格按照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准备申报资料,不得漏项缺项,不得改变申请书模板格式。纸质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目录规定的顺序用文件夹或者抽杆夹归整,请勿打孔或装订。电子版资料,10项资料分别提供单独文档、用对应标题命名,一同压缩成“XX平台2022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请书”文件包。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服务指导。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工作沟通,及时传达解读文件精神,积极发动企业和平台申报,指导企业和平台客观、真实、严谨、规范编制申报材料,认真细致做好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
    2、强化工作时效。市州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五份)于2022年9月2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电子版的推荐文件、申报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步报送(邮箱地址:hnsmefzc@126.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严肃工作纪律。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和平台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和平台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受理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和平台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和平台申报前提条件。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电话:0731-88955419
    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电话:0731-88955583
    省财政厅企业处电话:0731-85165036

    附件:2022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请书(模板)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