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工信部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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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园区及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推荐工信部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征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湖南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3个。
    (二)“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申报主体应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三)申报主体中,制造企业重点推荐纳入湖南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重点推荐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软件50强企业。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的,重点从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中推荐。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的,重点从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中推荐。
    (四)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主体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1),并报送至所在市州工信部门。
    (二)各市州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项目,不分配申报名额,2022年8月22日前统一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稿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工信部通知要求择优推荐试点示范项目。
    四、联系方式
    陈可旺,0731-88955583,邮箱:hngxtrgznc@163.com(“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王  静,0731-88955462,邮箱:xxhhrjfwyc@163.com(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收件人:陈可旺)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
          2.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