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524次
湘人社函〔2018〕28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启动“百人百堂”创业微课、乡村创业
领雁培养计划及“创业服务三湘行”
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业服务三湘行系列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3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百人百堂”创业微课、乡村创业领雁培养计划及“创业服务三湘行”微信公众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人百堂”创业微课
在全省范围内选拔100名优秀创业培训讲师承担“百人百堂”创业微课授课任务。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培训讲师;
2、近一年至少参与创业培训学员班授课5期以上,且学员满意度较高;
3、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创业指导实例、有意参与创业指导服务的教师、学者或企业管理者。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对象均可报名参加。
(二)选拔程序
1、自主报名。申请对象于2018年11月23日前向市州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提交《创业微课讲师报名表》(附件1)。
2、市州筛选。市州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初步筛选后,将申请对象名单、报名表和推荐函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cyfwsxx@163.com(联系人:邓韬13677348777,丁丁18073103999)。
3、名单确认。由活动主办方择优确定100位“百人百堂”授课讲师,同时结合讲师个人意愿确定授课主题、授课内容和授课时间。
二、乡村创业领雁培养计划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学员,通过开展农产电商、农旅融合、民艺文创三期创业创新训练营,培养一批乡村创业领头雁,带动当地农民就近就业,发家致富。
(一)时间安排。从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三期主题训练营分阶段进行,其中,农产电商和农旅融合训练营分别开设两个班,民艺文创训练营开设一班,三期训练营共五个班,每班30个学员。每期训练营含7天集训时间(50个课时)和90天后续服务。
第一期农产电商训练营(一班)开营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二班及其余两期训练营的开班时间、培训地点、学员筛选等工作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三)学员优选程序
1、报名条件。申请参加农产电商训练营的学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35岁;高中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学习意愿,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期训练营课程。
(2)参加过SIYB创业培训或其他创业训练,对农产品电商、电商平台、电商技术有基本的认知和理解,有一定的电商实操经验与应用能力。
(3)返乡创业3年时间或以上,具备5—10人以上的创业团队,且项目年销售额在200万以上。
其中,符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从事农产品电商相关产业链、带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的创业者可优先考虑。
2、市州推荐。各市州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10名,由学员按要求在线填写筛选问卷,报名截至2018年11月16日。
3、学员初选。活动技术方通过学员填写的筛选问卷,对学员进行第一轮初选。
4、学员复试。活动技术方对初选通过的学员进行在线视频面试。
5、名单确认。活动技术方经过两轮筛选后最终确定参训学员的名单,报省就业服务局备案后,由各市州人社部门通知学员参加培训。
三、“创业服务三湘行”微信公众号
“创业服务三湘行”官方微信平台将于近期正式上线。平台设有“创响三湘”、“创业就业”、“创业服务”等栏目,主要功能是推送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开设“百人百堂”创业微课、邀请创业服务专家在线答疑,发布创业服务三湘行专项活动实况等。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市州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搜索公众号ID:创业服务三湘行),同时积极对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分享和评论,扩大受众面,使之成为提升创业服务三湘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舆论阵地。
(二)各市州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如政策解读、新闻纪实、工作心得、创业典型等内容,以图文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cyfwsxx@163.com,同时按要求填写《宣传稿件审批表》(附件2)。报送信息时,要注意把握和掌控舆论导向,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树立创业创新典型,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服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印发